马 波 律 师
法学副教授,1996年7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,同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。
马波律师执业20余年,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客户资源。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是其主要业务方向。马波律师先后担任沈阳市司法局、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普利司通(沈阳)轮胎有限公司、普利司通(沈阳)钢丝帘线有限公司、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、沈阳市新华书店、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马波律师自2000年至今担任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先后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、沈阳工程学院政法系聘为客座教授,201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