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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 明 玉 律 师
荣誉: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员、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理事、沈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、沈阳工程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。
擅长领域:
民商类、工程、劳动争议等。
服务企业:
为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金融、企业和村民委员会担当常年法律顾问28家。